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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學院設置吸菸區? ——主張、理據、規劃與說明
- 2. 2007 年,立法院通過修正《菸害防制法》,確立了「大專院校除吸菸區
外,不得吸菸;未設吸菸區者,全面禁止吸菸」的原則,各校對此做法不一。
而本校雖然在 2009 年,經學生會與多方努力之下,通過了「國立臺灣大學戶
外吸菸區管理要點」,但至今校內未設置任何合法的吸菸區。
然而我們認為,這樣的做法,反而使得二手菸害問題更加嚴重:校園內的
吸菸者無法在校內滿足吸菸需求時,通常選擇到校園周邊的辛亥路、新生南
路、羅斯福路、基隆路等人行道吸菸,對於路過行人的影響,甚至還要大於在
人跡罕至的校內角落或建築屋頂吸菸。不僅如此,這樣政策背後所隱含的思
維,恐怕是更根本的問題──如果校方所持的態度,是讓二手菸的危害通通排
除到校外,反正出了圍牆便不歸學校管理,我們不禁要問:這是負責任的做法
嗎?台大又該如何自詡「貢獻這所大學於宇宙之精神」?與之相比,正視吸菸
者的需求並兼顧非吸菸者的權益,在校園內設置吸菸區,不僅能夠有效減少二
手菸害,亦是較積極、負責的做法。
退步言之,暫且不論未設吸菸區的做法,在理念上妥適與否,就其實際執
行狀況而言,亦因執行不力而形同具文:部份吸菸者在校內另覓地點吸菸,使
得管制二手菸的努力徒勞無功,也造成了清潔問題。而吸菸者也必須時時承受
他人的異樣與嫌惡眼光,無法自在紓解壓力、滿足需求。最終,對於菸味、菸
害的反感,加深了吸菸與吸菸者的污名,也強化非吸菸者與吸菸者之間的對立
和不諒解。
在校園裡,有一群人拒絕二手菸,他們有各種正當的理由;但在此同時,
也有一群人在吸菸,對他們而言,抽菸也有各種不同的意義──不只是吸菸而
已,在這所校園中,共同學習、工作的每一個人,都有不同的生命經驗,都有
不同的需求與想法,或許對於何謂「好的生活」,也有著不同的想像──這些不
同背景的人們,要如何相互理解、自在相處?而一個多元、包容的校園環境,
又如何可能實現?我們相信,包容的校園環境,需要積極的空間規劃,才能同
時照顧到多樣異質的需求。
正因為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的需求都應同等被重視,吸菸區的改革倡議才因
應而生:非吸菸者們對於健康的追求應該被保障,但不代表吸菸者們的需求就
必須要被犧牲,而我們並不需要在兩者之間做出取捨。我們期待,透過設置吸
菸區,校園內的吸菸者將能享有一個自在的吸菸空間,而在吸菸區之外,也留
給非吸菸者一個真正沒有二手菸的環境。
若多元、包容的校園氛圍是值得追求的目標,那麼哪一種方案是更佳的選
擇?是消極的排除吸菸者,卻讓吸菸者與非吸菸者都付出代價?抑或是讓不同